中央再提房产税,试点城市剑指深圳


近日,财政部发布《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》。《实施意见》中一段文字引发关注: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,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,继续当好改革排头兵、试验田,努力为全国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。部分市场解读房地产税将于深圳试点。

 

 

深圳今年国考招录公务员3万余人,单单招录税务干部2万余人,下一步加强财政税收工作释放了明显信号,涉及到财政财税体制的改革、深圳住房制度的变革以及全国房地产发展的基本形势的改变,可以解决深圳在“二次房改”提到的大量保障房建设的资金缺口。而这次的政策也将不单指深圳,而是全国性质的。

 


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:“我们要正本清源,房产税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,主要用在公共服务和设施上,公共服务完善了,房子才能保值增值,居民居住才能幸福。”此次的房产税重点就是让房价趋于合理值,使后期的个人手里的房屋套数也会变少,让不动产流动来,塑造合理化房价。

 

来源:新集体共富工作委员会

作者:青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