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集体共富工作委员会党建工作简报
中国商业股份制企业经济联合会新集体共富工作委员会自成立以来,一直积极开展党建工作。新集体共富工作委员会主任黄鑫同志在党建工作会议中谈到,要坚决实现以下五项基本要求:
首先,新共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。坚持用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,统一行动,并且毫不动摇地长期坚持下去。把改革开放同四项基本原则统一起来,全面落实党的基本路线。
第二,坚持解放思想,实事求是,与时俱进,求真务实。思想路线是一切从实际出发,理论联系实际,实事求是,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。坚持这条思想路线,积极探索,大胆试验,开拓创新,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坚持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新型集体经济,不断研究新情况,总结新经验,解决新问题,在实践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,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。
第三,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。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,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。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,同群众同甘共苦,保持最密切的联系,坚持权为民所用、情为民所系、利为民所谋,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,凌驾于群众之上。在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,一切为了群众,一切依靠群众,从群众中来,到群众中去,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。
第四,通过发展新型集体经济来全面落实乡村振兴,并最终实现全民共同富裕。集体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一环,我们将持续推进党建引领集体经济的发展,以更加务实的作风、积极进取的态度、更加有效的举措,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,改善民生福祉。
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,并庄严地写入了党章,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、明确了重点。集体经济是我国农村的基本经济形态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,对于增强党在基层执政能力、完善社会治理、带动农民增收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。有效提高人民生活水平,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,加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步伐,实现共同富裕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。
第五,做为党和政府领导下的新集体经济共富工作委员会,要积极倡导所有的企业履行社会责任,承担起其应有的义务。企业作为重要的社会成员,深深嵌入特定的社会结构、社会文化、社会关系网络之中。换言之,企业要实现自身经济效益的最大化,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。